岗位任职要求办公室
1. 目的
制定各类人员应具备的学历、经历、培训、技能等最基本要求,以保证员工的素质,确保质量体系的稳定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提供服务的各岗位员工。
3. 规定
3.1经理
a.具有10年以上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经历。
b.应具有中等或相当中等以上的文化程度。
c.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非常强的管理能力。
d.接受过上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考核。
3.2管理者代表
a.具有10年以上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经历
b.应具有中等或相当中等以上的文化程度。
c.经质量体系培训考核。
d.具有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标准的工作能力。
3.3内审员
a.具有5年以上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经历
b.应具有中等以上的文化程度。
c.经质量体系内审员培训考核并获得资格证书。
d.熟悉内审员职责、能发挥内审员在企业中的参谋作用。
4.4生产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