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渴望生活》有感
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梵高啊。但是,他其实相貌平平,有着棱角分明的大下巴,并不讨人喜欢。他偏执孤独,嗓门粗大,举止无礼,招人厌烦。他被小孩子称作红头发的傻瓜,被大人称作三十岁的白痴。他割下自己尖叫的耳朵,却毫无知觉。为了表达自己的爱,任烛火将自己的手掌灼烧至暴皮起泡……
在他出生的前一年,他的母亲生了第一个男婴,取名文森特,但不幸夭亡。一年以后,我们认识的画家梵高出生,父母就把他那夭折的小哥哥文森特的名字,连同对这个哥哥的哀悼与忧郁,一起给了他。除了弟弟提奥,他始终没有得到父母的宠爱,兄弟姐妹的包围。
人们总是说,梵高是一个疯狂的天才。似乎我们有意无意地认为,天才总是和疯狂脱不了干系。他步行数百里去看自己的初恋乌苏拉,他追求自己的表姐把手掌烧烂,他拿着刀子追着朋友高更,他用剃须刀割掉自己的耳朵献给一个妓女小鸽子……这一切,难道还不算是疯狂?可也许,在疯子的眼里,最正常的人才是最疯狂的。疯子没有我们这个文明社会所有的逻辑。疯子惟一的逻辑,就是可以不必按照正常人的逻辑行事。
初恋遭受重大打击,与父母兄弟不和,与牧师学校不和,与画商叔叔们不和,与画家们闹崩,与妓女克莉丝汀同居又分离,与高更吵架,最终被送进精神病院。他的这些遭遇被我们读着,他的苦难也被我们感受着。临终的时候,他留下脍炙人口的名言:“这苦难啊,永远也不会终结”。于是全世界的人都同情他。这没什么丢人的,我也同情过他,与千千万万的人们一样。我们阅读梵高的苦难,我们将自己的生活与梵高的生活比照,我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投射在他的身上,于是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就这么风马牛地有了联系。
每当我们对这个世界稍有不满,我们就会找到他那里去,对比一番,唏嘘一番,侥幸一番,然后觉得自己的困难也不过如此。梵高成了什么?他是释迦摩尼,还是关公像?一个死去的画家,一个普通的荷兰人,就这么被我们的口水和眼泪注解成了一个虚幻的图腾。我们享受他的苦难,我们歌颂他的伟大。那么多人写下这样的文字:梵高,我爱你。接着是一连串肉麻到极致的各种句子成分。喜欢是私人的迷恋,无可厚非。关于诸如此类种种,我只想问一句:你们有多少人真正看过他的画?他笔下的星夜,他笔下的乌鸦与麦田,还有他最爱的向日葵,你们真的都看过吗?
钱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