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职能部门定期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日常巡查,严禁作业人员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体。
(3)高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4)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6)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7)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急救用品,确保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应急所需。
5应急处置
5.1应急响应
(1)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大致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业主医院,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一般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接报人应核实事故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事故单位、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损失情况,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及现场保护情况和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并进行信息记录。在此基础上速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6小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组织处理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通保信要求保持通 讯随时畅通。
(3)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公司进行汇报。
(4)危急状态消除,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5.2应急物资及装备
5.2.1内、外联络通讯设备 具有优先切换功能,在紧急状态时,能迅速联络到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单位。如:对讲机、移动电话、传真机等。 5.2.2交通工具
满足运送救援物资,进行人员救援、疏散的交通工具。如:汽车等。 5.2.3照明设备
在无电源的情况下,以满足紧急救援、指挥工作的需要。选择照明工具,应考虑其安全性能,如防爆型电筒等。
5.2.4个人防护装备
专业救援必用的设备和设施,如:输水装置、软管、喷头、铁丝、扳手,应急照明、医用急救箱等。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急救箱要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同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