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蒸汽压力控制器及电接点压力表维护检查
④水位控制器维护检查
⑤控制及保护锅炉的其它电控元件及电控装置检查校验
三、维护保养方式及受托方承担责任和义务
1、当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委托方要求维修的电话通知后,受托方维护人员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对需要换配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配件。
2、一年一次的维护保养按双方协商的时间内进行全面保养。
3、受托方应做好维护保养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因其维修人员疏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维护保养及维修协作工作中的委托方义务:
1、提供现场维护工作所需能源,协助受托方解决相关不可移动的维修设备。
2、对受托方维修人员超时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方便,解决维修人员实际困难。
3、委托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运行操作原始记录。
4、所必须更换的零配件由受托方负责提供,零配件价格参照受托方提供的价格和市场价格,由委托方、受托方双方共同确定,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五、维保合同总造价: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
六、合同维保期限:维护包修期限一年,从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七、付款方式及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委托方凭受托方的正规收据十日内付合同额的50%维保费,在一次性维护保养工程完毕,设备运行正常,委托方凭受托方开据全额发票十日内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