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010版GMP医用氧认证细则(3)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未知    
字号:

第十六条 用液态氧气化充装气态氧,必须使用低温液氧泵,加压气化后充装。

第十七条 医用氧容器(槽车、储罐、气瓶等)应专用,且具有与其他气体容器区分的明显标识。容器应当编号管理,有安全效期标识,建立包括安全检定资料等相应档案。

第十八条 医用氧充装应使用专用设备,充装夹具应有防错装装置。

第五章 文件管理

第十九条 每批气瓶充装记录应包括:

(一)批生产指令;

(二)产品名称、规格、批号;

(三)充装操作的日期和时间;

(四)使用的设备及编号;

(五)气瓶的编号、充装前气瓶的检查;

(六)充装前后气瓶的数量和规格;

(七)每个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应有复核人员的签名;

(八)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

(九)必要的中间控制过程,如检漏等;

(十)充装前医用氧的质量检验结果;

(十一)已充装气瓶的检查确认结果;

(十二)包装标签样张;

(十三)生产过程偏差的描述及处理,并经签字批准; — 5 —

2010版GMP医用氧认证细则(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