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报警(应急响应)电话:119 厂内应急电话:7915778-165
(2)按照《安徽天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觃定将事故的信息立即向安监部汇报。
1)发生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弃物仓库火灾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须及时向安监部简明扼要地汇报火灾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火灾事故的原因、范围、经初步判断火势的严重程度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4)当安监部接到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汇报后,应向本预案相关各部门负责人通报现场发生的火灾事故情况。主要通知内容应包含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时间、事故概况。
5)各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做好应急物资使用准备。主要通知内容应包含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事故概况。
(3)事故通报流程(见图1)。
(4)发生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时,组长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召集在####的其他人员协助灭火,值班人员应赶赴危险品仓库随时听候组长指令,进行处理。
(5)发电部、检维部及生产管理人员接到火灾事故汇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长指挥灭火,并严密监视处于火灾区域的火势情况。
(6)各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详细内容见附件第三十三条。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安监部接到事故通报后,应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厂部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觃定 (见第三十六条)确定该事故的响应级别。
(一)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及以上响应
全面启动本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