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作融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工作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是独立于其它各项控制工作之外的,它们之间应是相互贯通、相互交织的。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可将“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工作有机融为一体,灵活运用“三管理、一协调”手段,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另外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也是保证监理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良好的个人关系可以减少工作中的许多阻力,化解工作中的误会,争取施工项目部的支持与配合。
(2)利用建设单位有利因素,协助监理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般情况都能得到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这是开展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利因素。但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与施工进度发生冲突时,建设单位的有利因素可能就会变成不利因素了,因为许多建设单位往往把工程进度作为主要控制指标。此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明白无误地告诉建设单位有关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及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并准确告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完成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3)借助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威信协助做好监理安全管理工作。
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是传统的管理机构,他们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同时也是《条例》中明确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他们对建设工程参建各主体有较高的管理威信,也有较高的协调效率。监理单位在建设活动中可以依据《条例》规定的程序充分、灵活地会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监理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的目的。
4、 呼吁国家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范。
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监理单位要做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除监理人员自身素质提高外,也迫切需要国家完善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目前,虽然国家在《条例》中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但是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内容没有相应调整,相关的实施细则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