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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信息等;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和出售接入乙方网络业务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向所属员工或使用者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互联网的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
(3)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7、对出现来源自甲方的互联网攻击,乙方将通知甲方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的,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有义务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乙方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调查,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9、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具备合法的相关资质,并保证其有效性。甲方申请服务时,需向乙方提供:公函、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经办人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并保证所提供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人员核对客户资料,保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