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公司制定的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适应各类煤矿生产,矿山建设也可参考,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决不能照搬。
①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臵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臵能力,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③需要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臵的安全生产事故。
(4) Ⅳ级(一般)
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4 术语和定义
1.4.1 安全生产事故
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故。
1.4.2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4.3 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