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公司制定的预防煤矿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适应各类煤矿生产,矿山建设也可参考,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决不能照搬。
(11)环境污染事故
(12)其它事故
1.3.2 事故分级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
(1) Ⅰ级(特别重大)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臵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臵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③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臵的安全生产事故。
(2) Ⅱ级(重大)
①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Ⅱ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②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处臵能力,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③需要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处臵的安全生产事故。
(3) Ⅲ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