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塞尔(Arnold gesell,1880~1961)是美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1906年获克拉克大学心理学博士。毕业后,对婴儿期进行重点研究,在研究中感到基础心理学的知识比较缺乏,于是在30岁时进了耶鲁大学学医,并于1915 年获得医学博士,在1911年在耶鲁大学创办了为他一生带来殊荣的儿童发展诊所。在此工作了五十年中,他和他同事从事了极为广泛,详细的婴幼儿神经运动发展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自己关于儿童成熟的理。
应追随儿童,从儿童本身得到启示,而不应强迫儿童接受自己的意愿或规定的模式。养育者要仔细观察善于追随儿童的信号和暗示,才能了解或确信婴儿具有先天的诸如吃奶,睡眠,觉醒,坐起,爬走等自我调节能力。父母只要在婴儿期机敏地追随,满足儿童的需要,以后将自然地觉察儿童特有的兴趣与能力,并学会尊重儿童,给儿童以发展个性的机会。
﹙二﹚教养者应掌握儿童成熟的知识
格塞尔认为,父母还应掌握一些有关儿童发展倾向和顺序﹙即成熟﹚理论知识,特别需要意识到成长在稳定与不稳定之间的波动性。因为这些知识有助于父母了解儿童的身心特点,从而在某些特定时期具有耐心。例如两岁半左右的儿童往往不听大人的话,有一种执拗性。假如父母了解到这种固执是成长的一种自然状态的话,他们就不会感到迫切需要去根绝这种行为。相反,他们会更灵活地对待孩子,甚至会因孩子试图建立自己的独立个性而感到欣慰。
﹙三﹚在成熟的力量与文化适应之间求得合理的平衡
针对格塞尔上述的儿童观,有人说他的育儿观对儿童来说太放纵,太自由了,会纵坏了孩子,使孩子为所欲为,格塞尔回答说:儿童当然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冲动并合乎文化的要求,但对儿童这一要求的提出也必然与儿童的成熟有关。只有当儿童成熟到具有克制能力时,他们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
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提出了以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