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程中涉及的各种事项
者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提供)复印件4份(银行使用)。
备注:如非本地户口需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可以为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单位员工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工作证明、当地住房长期租赁合同等。(一般不需要)
资料:
本人联系方式;
收入情况证明:
A、稳定的工资收入证明;
B、其他必要的补充:银行存单最近半年流水清单、信用卡最近一年的对账单、个
人所得税清单、公积金缴存证明、纳税证明、持有的债券基金等,如以房产出
租收入为还款来源,则需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复印件1份)。
4、签订合同日
客户缴清所有费用,我们并开具相关收据,将“正式收据”联给予客户以备换取正式发
票;
签订合同日正式签署网上合同。客户输入网上个人密码,并在4份合同上签名按手印; 在《XX市房地产权交易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需要公证的在《房地产买卖公证申请表》上签名按手印;
填写《个人类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按手印;
根据情况也可以让客户在《授权书》签名。
5、维修基金的办理
签署合同时,我们开具一式五联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需拿到房产局物业科盖章)。客户可以自己拿着《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与身份证去银行交钱,所有建设银行都可以。交完后客户留下银行开具的《特色业务受理凭证》,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剩下的四联交还我们备用。也可以将钱交给我们,由我们代交,我们则开具白色收据一张,办理完毕后将《特色业务受理凭证》送给业主。
备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书》一至五联分别为:
第一联:银行入账
第二联:资金监管单位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