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头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设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
3、设置要求
室内配线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每月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合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