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标责任书
2016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
1、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及手续审批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并做好推进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安全、农民工工资拨付和监管工作。
2、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活动。完善和落实教师考核制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国培及各种培训任务;保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认真开展校本研修,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各学校每学年组织全校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学科教研组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每学期全校性教案、作业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校长及业务主管人员推门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每两年举行一届优质课评选活动。
5、依据中心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每学期举行一次教育教学质量总结会。
6、做好教科研课题和综合实践活动及社团活动工作。
7、制订并落实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效益的具体措施;完成单位制订的工作计划。
8、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试行)》开齐开足课程,认真落实《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及作业量;辖区学校不得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9、学籍管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籍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保证学籍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