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装置保护用氧化锌避雷器的选型问题 1 以往只考虑操作过电压和雷电过电压水平的避雷器选型及弊端
国家标准规定,系统供电端电压应略高于系统的标称电压(或额定电压)Un的K倍,即K=Um/Un(Um是系统最高电压)。电气设备的绝缘应能在Un下长期运行。220kV及以下系统的K为1.15,330kV及以下系统的K=1.1。避雷器设计的初期也遵守上述原则。
氧化锌避雷器之前是SiC避雷器。10kV及以下SiC避雷器的灭弧电压设计是定在系统最高运行电压的1.1倍;35kVSiC避雷器的灭弧电压等于系统最高电压;110kV及以上SiC避雷器的灭弧电压为系统最高电压的80%。对应以上的倍数分别有110%避雷器、100%避雷器和80%避雷器。
我国使用氧化锌避雷器初期,其额定电压是以SiC避雷器的灭弧电压为参考作设计的。早期的6kV、10kV和35kV避雷器均遵守上述原则,如:Y5WR-7.6/26、Y5WR-12.7/45、Y5WR-41/130。而最大长期工频工作电压为系统最高相电压,如Y5WR-12.7/45为:
2 保证在单相接地过电压下运行且电力系统安全情况下的避雷器选型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