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4.2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尽管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控制投资, 防止恶意哄抬报价, 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和规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行为, 但这必须建立在招标控制价编制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否则将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招标控制价在我国还算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它从产生到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当中会暴露出招标控制价的很多问题。我们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因噎废食,下面分析招标控制价常见问题。
4.2.1招标控制价不易设置过高
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招标控制价,也为投标人围标、串标创造了条件,由于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实际上是“最高上限”,不是“最低下限”,其价位是社会平均水平。因而公开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则有了报价的目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价格信息不对称,只要投标人相互串通“,协定”一家中标单位(或投标人联合起来轮流“坐庄”),投标人不用考虑中标机会概率,就能达到较高预期利润。招标控制价不易过高,因为只要投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都是有效投标,这样投标人就可能围绕这个最高限价串标、围标。
4.2.2招标控制价不易设置过低
如果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就会影响招标效率。可能出现无人投标情况,因为按此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无效投标。结果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 另外,如果招标控制价设置太低,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若投标人能够提出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可能是因其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确实能够以较其他投标者低得多的成本建设该项目。但更可能的情况是,该投标人并无明显的优势,而是恶性低价抢标,最终提供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以变更、索赔等方式弥补成本。
4.2.3针对围标、哄抬报价的对策
只要投标人付出的围标成本小于其获得的收益,就会实行围标。①利润是导致围标行为发生的最主要因素,增加投标人数量,可以降低围标合谋发生概率,提高投标人的围标成本,使其无利润可图。②加大对围标合谋参与各方的惩罚力度,从而降低预期收益。③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对其资质、业绩、信誉等内容进行详细考察,以判断其履约能力。
4.2.4针对恶意低价抢标、道德风险的对策
加大力度对低价抢标的控制。①加强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时,应分析报价各项费用构成的合理性以及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投标人进行质询,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投标。②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比例,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来规范投标人,防止违约行为“豆腐渣”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