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水利局晏九权、方杰、朱德宏、李爱民复员安置问题
关于“晏九权、方杰、朱德宏、李爱民等四名转业退伍
军人被迫下岗”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1999年复员军人:晏九权、方杰、朱德宏、李爱民4人,2001年12月复员分配到金寨县水利局(金寨县地方电力公司)上班,国家经贸委1998年12月下文农电改革,金寨县政府在2000年已经着手准备改制地方电力公司,依然安置到地电公司,这种行为明显是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妥善安置不负责任,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精神,在2003年地方电力公司和供电局合并,上班前至上班后从未对我们进行岗前培训,导致我们对专业知识一无所知,匆忙上岗。8月水电局改制时,当时实行考核上岗和带资上岗相结合。由于我们对专业知识一窍不通,加之刚从部队转业退伍,手中分文未有,我们只好被逼下岗。可是我们才上班一年多无条件要求下岗,当时由于信息不通,水利局让我们拿出复员军人三年不准下岗文件,电脑没有也不懂法律就让下岗。 当时水利局采用考试作弊方式,县、公司领导亲属早就拿到答案,公开作弊,车站及交通要道公安站岗放哨严禁上访,当年政府腐败成风无人监管,为了完成企业改制政绩,县政府采用诱骗、恐吓方式让下岗人员规定时间签字,解除编制自谋职业。
相关法律法规原件:
一、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23号》(四)坚决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接收单
产而下岗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再就业。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