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抗菌药物 antimicrobial agents
具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含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等,部分也可以用于局部)的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咪唑类、喹诺酮类、呋喃类等化学药物。通常不包括抗寄生虫药物、抗病毒药物、抗结核药物和局部使用抗菌药物等。 3.6 抗菌药物使用率 usage rate of antibiotic
出院患者中使用抗菌药物的比率。
3.7 抗菌药物使用剂量 dose of antibiotic use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每日使用量。
3.8 规定日剂量频数(DDD频数) number of Defined Daily Dose
为某一抗菌药物的总消耗量除以该药的规定日剂量。 4 监测的管理与要求
4.1 医院应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与通报制度,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分析发生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并应将医院感染监测控制质量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
4.2 医院应培养医院感染控制专职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识别医院感染暴发的意识与能力。发生暴发时应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3 医院应建立医院感染报告制度,发生下列情况的医院感染暴发,医疗机构应报告所在地的县(区)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包括初次报告和订正报告,订正报告应在暴发终止后一周内完成。报告表见附录A。
4.3.1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于12h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a)5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b)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c)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4.3.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h内进行报告:
a)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