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蓬溪县效能建设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主管部门(盖章):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甲方聘用乙方在 蓬溪县效能建设办公室从事管理岗位工作。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
职责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在岗位聘用期内,乙方主要对执行不力、办事效率低下、
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一系列不符合党和国家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岗位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岗位纪律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
度和工作纪律。
2、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 岗位报酬
1、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
和无故托欠。
2、乙方岗位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
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单位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
3、在工作中发扬积极主动精神,自觉维护甲方权益,克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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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聘任考核
1、甲方设立考评小组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岗位聘用期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考评小组提交书面述职
报告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六条之约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办法接受考核。
5、每 年(月)考评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发
放和下次聘用上岗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岗位绩效工资,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聘用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
[2008]19号)中规定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
第九条 解聘与续聘
本合同期满后,需续聘合同的,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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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岗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调整工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机构(签章) 鉴证人员(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本合同仅供岗位聘用时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的
内容进行修改;
2、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单位,仍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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