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与配合
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大致可以有以下几类情况:
(1)一般性指导。这是指向家长宣传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普及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提出家庭教育的一般要求和建议。
(2)针对性指导。这是针对当前学校教育或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别提出学校教育或家庭教育应采取的教育措施,以及实施措施的途径和方法。
(3)分类指导。这是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学生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条件所进行的分别要求、分类指导。
(4)个别指导。这是针对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所作的个别深入细致的指导,帮助分析学生情况,制定教育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互访。包括教师访问家长和家长访问教师。其中应强调班主任的家访活动。
(2)家长会。这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较为普遍的方式。
(3)家长委员会。这是学校与家长互相联系和配合的经常性组织。
(二)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配合
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的主要途径有:(1)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校外社会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关心了解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的表现。(2)学校应经常向校外教育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给予具体的指导;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