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更名
一、名称变更
1、经发局批准
2、外管局批准
3、工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适用于企业名称核准与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副本均可,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或介绍信
(3)、本单位法人(分支机构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旧代码证书及IC卡
5、国税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在登记窗口领取各种表式,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6、地税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7、银行账户更名
8、海关变更
9、电子口岸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