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或相当于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当年申请截止时间为准),身心健康。
(五)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第十一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要求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续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②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续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③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优秀自费留学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第十二条 申请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