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斤,棉花总产189万公斤,油料总产210.7万公斤,牲畜存栏53万头,工农业总产值8856万元,综合经营利润3311万元,上缴国家粮食1686.5万公斤。
接收安置山东支边青年6531人;接收河北、河南、四川、湖北、江苏、安徽初中以上知识分子4394人。1975年 1月3日 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联合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上报《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报告中肯定了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组建20多年来,广大军垦战士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支持下,既是战斗队,又是工作队、生产队。他们继承和发扬了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南泥湾精神,一手拿枪、一手拿砍上曼,艰苦创业,屯垦戍边,把大片荒滩开垦成良田,在戈壁滩上建起了工厂,繁荣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了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和文教卫生事业,改善了群众的生活,促进了各族人民的团结,加强了反修斗争,巩固了祖国边防,在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报告认为,改变兵团体制,更有利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有利于增进各族人民的团结,有利于加强反修战备,有利于经济建设的统一规划。这是当前发展新疆地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是新疆地区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
2月18日至3月2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关于改变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主要负责人赛福鼎·艾则孜、杨勇、张世功以及兵团党委成员裴周玉、张竭诚、周九银、孔瑞云、杜海林、苟纪明、王振东、杨贯之、杨宗胜、朱铁谷、侯全智、吴登云、甄子明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叶剑英副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三次接见了与会代表。叶剑英两次讲话指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建设边疆、保卫边疆中立了功,取得很大成绩。现在改变体制要慎重,希望与会同志善始善终,做好工作。”会议经过讨论,产生两个文件,即《关于加强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元化领导和调整体制的请示报告》和《关于调整兵团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安排》。
3月2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1975]11号文件,批转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的两个报告。即《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请示报告》和《关于调整兵团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安排》。中央11号文件规定:一、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领导机构,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牧场的业务工作。师机关并入所在地(州)机关,成立地(州)农垦局,主管本地(州)范围内的国营农牧团(场)的工作。 二、兵团和师的工矿、交通运输、建工队伍,商业、文教、卫生等企业事业单位,分别归自治区和地(州)各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 三、团(场)归所在地(州)领导。团(场)的全民所有制不变,生产资料不动,干部和职工的政治待遇、生活福利不变。各团(场)要坚决贯彻以农业为主,多种经营、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继续办好直接为农牧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的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小型工矿、运输企业。 四、设置石河子地区,成立石河子地区革命委员会,统一该地区的领导。 五、兵团现役干部是1968年以来为加强兵团建设调去的,他们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做了大量工作,有很大成绩。兵团体制改变后,这些干部由新疆军区按中央军委对全军干部安排的有关规定统一妥善安排。其他干部归自治区党委和各地(州)党委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妥善安排。 六、兵团现役部队归新疆军区建制领导。武装值班连改称武装基干民兵连,继续搞好“三落实”。 4月11日 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到石河子视察。 4月25日至5月7日 自治区党委、新疆军区党委召开贯彻中央11号文件会议,制定有关接交工作的具体方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后,所属各师(管理处)机关并入所在地、州机关,各师所属工业、交通运输、建筑行业、商业、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单位,按行业分别划归自治区及所在地、州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兵团现役部队及训练、生产基地、划归新疆军区领导。 5月23日 自治区党委、新疆军区党委联合发出《关于改变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有关接交工作的具体方案的通知》,即日起开始移交,8月底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