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完整性评价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管道完整性评价管理工作,使管道完整性评价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管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管道完整性评价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内检测评价法
本规定所称内检测评价法内检测评价法是指采用管道内检测技术进行管道评价,通过内检测器在管道中通过而对管道本体内部和外部的腐蚀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测,查出管道本体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安全隐患,建立管道完整的基础数据库,评价管道完整性的状况,并对管道的安全运行与维护提出建议。
3.2 外检测评价法
本规定所称外检测评价法是指利用外检测设备检测管道外防腐涂层缺陷,通过检测数据判断阴极保护的有效性,通过现场开挖直接检查方法判断管道外壁腐蚀情况并开展强度校核。通过该方法可为管道运营者提供管道外防腐层性能综合评价及修复建议,评价管道阴极保护有效性及阴极保护系统整改及交直流干扰管道保护方案建议等,提高埋地管道外腐蚀控制管理水平。
3.3 超声导波检测评价法
本规定所称超声导波检测评价法是指利用超声导波检测技术对站内埋地管道及线路局部特殊部位进行管道本体内、外腐蚀等缺陷检测评价,并进行现场直接开挖检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