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清理无资质、借资质、假冒资质和以聘任和被聘任关系为名行无经营资质之实的各类经营人员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许可证,务必达到每个药店有具体的质管员和处方审核员,每个药店的质管员和处方审核员必须在职在岗。对人员资质不符要求又不参加培训取得资质或参加了培训但资质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核减其处方药经营范围;对药品经营中多次违法,人员资质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并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从而保证药品经营活动中作为生产力要素中起决定作用的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二是制定和落实《网点布局规划》,以此作为行政许可的附件。按照城区,交通较方便、经济条件较好乡镇,边远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四类从网点间距、面积要求等方面区别不同情况对药品零售网点提出了客观可行的设置要求,操作性强,它是药品零售网点规范设置的规范性文件。按该《办法》既可防止饱和和超量药店区域出现无序竞争,又可阻止药店过少或没有药店的地方出现垄断经营,有利于推动边远地区农民群众“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有利于提高农村医药经济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许可证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各类违法行为。
包括私自转让、专卖、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柜台,擅自变更地点违法经营药品,零售超方式批发,配送库违法购进和批发,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违法过票和违法邮售假药及不履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法定义务等行为,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