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单位。包括为*单位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2 术语和定义
2.1 动火作业
除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之外(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房及焚烧炉等),任何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2.2 动火作业监护人
指经过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3 职责
3.1 *单位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并督导实施。
3.2 部属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3.3 部属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在本单位的运行督导。
3.4 HSE管理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 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4.1.2 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潜在风险,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4.1.3 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
4.1.4 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一处一次使用,不得涂改、代签。
4.1.5 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安全地 点动火。
4.1.6 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报部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前应编制应急预案,作业、监护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预案内容,并至少进行一次桌面演练。
4.2 动火作业前准备
4.2.1 申请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开展工作安全分析,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4.2.2 系统隔离
4.2.2.1 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4.2.2.2 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须由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
4.2.2.3 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并执行上锁挂签制度。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通风换气。
4.2.2.4 储存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必须与动火点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必须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V/V)。
4.2.2.5 动火点周围30m内不准有易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m内生产污水系统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 道、地沟等必须封严盖实。
4.2.3 可燃气体检测
4.2.3.1 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4.2.3.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2.3.3 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槽车等设备和管线,清洗、置换和通风后,要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浓度,达到
许可作业浓度才能进行动火作业。
4.2.3.4 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 动火作业实施要求
4.3.1 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4.3.2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殊情况应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4.3.3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m,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4.3.4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4.3.5 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动火作业监护人发生变化需经批准。
4.3.6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在室外进行动火作业。
4.4 特殊情况动火作业要求
4.4.1 高处动火作业
4.4.1.1 高处动火作业应在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上进行,现场条件不具备上述要求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经专业人员确认,同时应设置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阻燃人造纤维绳索。
4.4.1.2 高处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作业监护人。
4.4.1.3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在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
4.4.1.4 高处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高处作业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4.2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
4.4.2.1 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质的受限空间内动火,在将其内部物料除净后,应采取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在动火作业全过程确保空气流通,必要时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4.4.2.2 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
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执行4.2.3要求,氧含量19.5%-23.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4.4.2.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4.3 挖掘作业中的动火作业
4.4.3.1 挖掘作业中需进行动火作业时,应确定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等设施的方位,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4.4.3.2 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 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人员逃生。对地面堆土、堆物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4.4.3.3 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材料的安全绳。
4.4.3.4 挖掘作业的动火还应执行挖掘作业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5 动火作业许可证
4.5.1 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和设施:
—— 动火作业内容说明;
——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
布置示意图等;
—— 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安全分析JSA);
—— 安全工作方案;
——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 相关安全培训或会议记录;
—— 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检测记录;
—— 其他相关资料。
4.5.2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为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许可证的审批、分发、延期、取消、关闭按照*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执行。
4.5.3 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4.5.4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监护人留守30分钟,现场确认无任何火源和隐患,申请人与批准人签字关闭动火作业许可证。
4.6 安全职责
4.6.1 动火作业申请人
——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
——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 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负责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4.6.2 动火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
—— 与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负责动火作业设备设施符合性、有效性检查;
——批准人委托授权人后仍承担动火安全的最终责任。
4.6.3 动火监护人
——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预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
——有权制止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
4.6.4 动火作业人员
——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
——执行动火安全工作方案和动火许可证的要求,动火作业前,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权停止动火。
5 附则
5.1 涉及到其它高危专项作业时,应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5.2 本规范由*单位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5.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单位其它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执行本规范。
附录 A
动火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有毒气体浓度(
)%
本人确认工作开始前气体检测已合格。 检测人: 确认人: 注明作业过程中气体测试要求(位置、频次等) : 我保证我及我的下属,阅读理解并遵照执行动火安全方案和此许可证,并在 动火过程中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动火工作结束时通知生产单位现场负 责人。 作业申请人: 作业监护人 年 月 日 时
许可证申请
签名表明本人已阅读许可并且确信所有条件都满足。 作业监护人: 年 月 日 时
许可证
批准
我已经审核过本许可证的相关文件,并确认符合*单位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 求,同时我与相关人员一同检查过现场并同意动火方案,因此,我同意签署 本许可证,并对本次动火作业及人员的安全负责。 作业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 本人确认收到许可证,了解工作对本单位的影响,将安排人员对此项工作给 予关注,并和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单位: 单位: 本许可证延期从: 作业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 时 确认人: 确认人: 月 日 时至 作业批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时 作业批准人: 日 时
受影响相关 方
许可证延期
许可证关闭
动火作业结束后, 作 业 监护人留 作业申请人: 守 30 分钟,现场确认无任何火 源和隐患。 年 月 日 时 动火结束时间: 因以下原因,此许可证取消:
年 月 日 时
许可证取消
提出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