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
准》技术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
1
前言
为更好地指导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重庆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37号)、《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建发〔2019〕23号)等文件的工作部署,推动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的有效实施,指导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总结重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本技术审查细则。
本技术审查细则主要包括:总则、通用技术要求、各专业通用条文、建筑专业条文、结构专业条文、给排水专业条文、电气专业条文、暖通专业条文、园林景观条文及相关附录。
本审查细则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设计审查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对各专业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及设计条文的审查要求,为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开展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提供了技术依据。考虑到标准的少量条文要求明确,易于准确判断,因此本技术审查细则对此类条文未编制具体审查要求,但开展设计审查时也应纳入审查范围。
2
目录
1 总则 (4)
2 通用技术要求 (6)
2.1初步设计 (6)
2.2施工图设计 (7)
3 各专业通用条文 (10)
4 建筑专业条文 (17)
5 结构专业条文 (49)
6 给排水专业条文 (58)
7 电气专业条文 (70)
8 暖通专业条文 (79)
9 园林景观专业条文 (96)
附录A 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相关资料 (103)
附录B 执行《标准》的适用性说明 (116)
附录C 各专业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的编制要求 (117)
C.0.1建筑专业 (117)
C.0.2结构专业 (128)
C.0.3给排水专业 (130)
C.0.4暖通专业 (132)
附录D 节能(绿色建筑)专项论证报告内容要求 (134)
附录E 重庆市乡土植物推荐名录 (136)
3
1 总则
1.0.1为推动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以下简称“《标准》”)的有效实施,规范重庆市节能与绿色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细则》”)。
1.0.2 本《技术审查细则》适用于执行《标准》的居住建筑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65%与绿色建筑专篇的技术审查。
1.0.3 设计文件的编制格式与设计深度应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版)、《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版)、《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的要求。
1.0.4设计采用的技术措施、技术参数等内容的一致性应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同一专业不同类型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2)审查各专业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3)审查不在设计范围内各专项深化设计文件与建筑设计文件之间的一致性。
1.0.5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审查应根据设计条文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审查细则》判定。
1.0.6 《标准》的适用性应根据本审查细则附录B的要求审查。
1.0.7 当《标准》相关规定的达标内容不在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内时(如:园林景观、室内装饰、门窗与幕墙、建筑室外照明、智能化等专项深化设计不在设计范围内时),应审查各专业设计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其具体达标要求。在进行该工程项目专项深化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复核其是否满足《标准》相关规定的要求。
1.0.8各专业除按本《技术审查细则》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1)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应当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提供且执行了专项论证意见;2)是否使用了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及制品,使用限制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及制品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3)工程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是否已审查且合格;4)是否执行了上阶段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1.0.9 考虑到《标准》少量条文要求明确,易于准确判断。因此,本技术细则对此类条文未编制具体审查要求,但开展设计审查时也应纳入审查范围。
4
1.0.10 除本要点内容外,设计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国家与重庆市相关标准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内容。
5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初步设计
2.1.1 设计文件完整性:
应包括:1)设计说明;2)设计图纸;3)技术支撑文件;4)基本情况表;5)自审意见书;6)其它支撑文件。除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外,所有由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均须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初步设计阶段审查资料清单详见附录A.0.1。
2.1.2 设计主要依据:
1)审查设计中主要执行的国家和本市的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标准、规范是否齐全、正确,版本是否有效。保温系统涉及的技术规程不得遗漏;
2)应有上阶段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场地选址报告书》等其它支撑文件。需要重点说明的是,虽然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不再强制要求,但由于绿色建筑涉及项目选址、场地生态现状、场地污染物及场地噪声的基础数据的需要,仍然需要根据绿色建筑的需求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作为绿色建筑设计依据。
2.1.3 设计说明:
编制格式应符合《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版)、《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20版)、《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和《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0版)及本《技术审查细则》的要求。
2.1.4 设计图纸:
建筑专业图纸:1)总平面图及竖向布置图;2)绿化总平面图;3)平面图;4)立面图、剖面图;5)典型节点大样图等。
结构专业图纸:1)结构总平面图;2)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基础大样图;3)结构典型楼层平面布置图;4)节点图。
给排水专业图纸:1)给排水总平面图;2)给排水系统图;3)冷却水系统图;4)主要设备材料表;5)主要生活泵房平面图、水加热站房平面图、屋面太阳能集热器平面布置图;6)非传统水源利用工艺流程图。
电气专业图纸:1)电气总平面图;2)高低压配电系统图。
暖通专业图纸:1)主要设备材料表;2)各层通风平面图;3)各层空调平面图;
6
4)冷热源机组机房平面图;5)空调系统原理图。
园林景观专业图纸:1)绿化平面图;2)植物设计图;3)立体绿化分析图;4)土石方平衡图;5)场地剖面图等)。
注:以上图纸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例:项目若无热水系统,可不提供热水系统图。
2.1.5 技术支撑文件:
应有1)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2)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3)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及其格式和要求应本《技术审查细则》附录相关的要求。
2.1.6 基本情况表:
应按附录A.0.2的格式填写,并与设计采用的措施一致。
2.1.7 自审意见书:
应按本技术审查细则附录A.0.5的格式填写。
2.1.8 其它支撑材料:
审查其它支撑材料是否齐全,设计文件是否与其它支撑材料内容一致。
2.2 施工图设计
2.2.1 设计文件内容完整性:
应包括:1)设计说明;2)设计图纸;3)技术支撑文件;4)基本情况表;5)自审意见书;6)其它支撑文件。除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外,所有由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均须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资料清单详见附录A.0.3。
2.2.2 设计说明:
1)采用图纸形式,各专业各自成篇。建筑专业设计说明分为绿色建筑设计与建筑节能设计两部分。除建筑专业外其余专业设计说明也可作为一节与本专业设计总说明合并。
2)设计主要依据:审查设计中主要执行的国家和本市的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标准是否齐全、正确,版本是否有效;应有上阶段政府相关部门批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或《场地选址报告书》等其它支撑文件;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应有专项论证意见。
3)设计概况:概况表中数据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
2.2.3 设计图纸:
7
建筑专业:1)总平面图及竖向布置图;2)绿化总平面图;3)平面图;4)立面图、剖面图;5)门窗表、门窗立面分格图、装修材料表、建筑设计总说明;6)节点构造大样图;7)节能专篇、保温范围、典型节点构造图、通风采光性能示意图。
结构专业:1)结构总平面图;2)基础平面布置图及基础大样图;3)主要结构构件(如竖向构件)布置及大样图;4)结构平面布置图;5)节点图、结构设计总说明;6)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材料强度等级图;7)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图;8 预制构配件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
给排水专业:1)给水排水总平面图;2)给排水系统图;3)节水器具平面图(即卫生间给排水大样图);4)非传统水源利用图;5)游泳池系统工艺流程图;6)循环冷却水系统图及大样图;7)设备及机房布置图、大样图、给排水设计总说明。
电气专业:1)主要设备材料表、电气设计总说明;2)电气总平面图;3)高低压配电系统图;4)配电(控制)箱系统图;5)照明平面图。
暖通专业:1)主要设备材料表、暖通设计总说明;2)各层通风平面图;3)各层空调风管平面图;4)各层空调水管平面图;5)冷热源机组机房平、剖面图;6)空调系统原理图;7)地源热泵的系统埋管平面及水系统图(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提供)。
园林景观专业:园林景观专业:1)绿化平面图;2)植物设计图;3)立体绿化分析图;4)透水铺装平面图;5)海绵城市平面图;6)遮阴平面图;7)节水灌溉平面图;8)节水灌溉系统图;9)景观照明平面图;10)景观照明系统图;11)土石方平衡图;12)场地剖面图等。
智能化专项图纸:1)主要设备材料表;2)系统图;3)平面布置图。
新风专项图纸:1)主要设备材料表;2)系统图;3)平面布置图;4)新风机组安装大样图。
注:以上图纸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例:项目若无热水系统,可不提供热水系统图。
2.2.4 技术支撑文件:
应包括:1)建筑节能计算模型及计算书;2)节能(绿色建筑)分析报告与计算书;3)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所需的技术支撑文件及其格式和要求附录B要求。
2.2.5 基本情况表:
应按附录A.0.4的格式填写,并与设计采用的措施一致。
8
2.2.6 自审意见书:
应按附录A.0.5的格式填写。
2.2.7 其它支撑材料:
审查其它支撑材料是否齐全,设计文件是否与其它支撑材料内容一致。
9
3 各专业通用条文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居住建筑)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建筑设计说明中建筑类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标准》不同内容执行适
用性说明的规定。
2.设计图纸:建筑设计图纸中的建筑类型是否与设计说明一致。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1.扩建是指保留原有建筑,在其基础上增加另外的功能、形式、规模,使得新建部分
成为与原有建筑相关的新建建筑;改建是指对原有建筑的功能或者形式进行改变,而建筑的规模和建筑的占地面积均不改变的新建建筑。改建不包括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改造。
2.《标准》的适用性应根据居住建筑所在地区、建筑类型、供暖空调环境、居住建筑
与公共建筑的关系、建筑层数与高度、建筑面积、设备系统、实施条件等因素,结合《标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综合判断。适用性分整本标准、章节、条文三个层级,具体应按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标准》的规定及附录B执行。
1.0.4 当居住建筑高度超过150m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其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论证。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建筑高度是否超过150m;专项论证主要结论是否说明。
2.设计图纸:各专业图纸中节能(绿色建筑)设计特别是能源系统、资源利用和环境
保护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各专业图纸是否与《超高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一致。
3.技术支撑文件:当建筑高度超过150m时,《超高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论
10
证报告》中对外围护结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的安全性分析,天然采光设计分析,噪声控制与隔声设计,自然通风的节能潜力分析,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选型与配置方案优化分析,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措施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计算,建筑物全年能耗计算等的节能(绿色建筑)设计论证是否经济合理,节能措施是否安全有效,并符合建筑特点。设计单位是否依据论证意见落实到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中。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本条审查重点是复核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特别是相关系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对于建筑因超高的建筑特点及合理的功能需求,导致部分条文实现有困难的情况(如自然通风、天然采光、可调节外遮阳系统等),应结合项目特点采用替代的技术措施,并论证其合理性。
超高层建筑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如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结合论证意见重点审查该系统的安全性能。
1.0.5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说明该工程项目采取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按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DBJ50/T-228的相关规定,针对该工程项目采取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提出相应的绿色施工要求,并宜说明其使用要求。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2.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图纸中节能(绿色建筑)措施是否与设计
说明一致。
3.技术支撑文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要求。采用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是否合理,
是否按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DBJ50/T-228的相关规定,对节能(绿色建筑)措施从管理体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绿色施工要求。
2.设计图纸:同初步设计。
3.技术支撑文件:同初步设计。
【备注】
11
绿色施工要求是指设计单位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DBJ50/T-228的相关规定,从管理体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绿色施工的原则要求,无需提出具体施工措施。
在设计文件中说明节能(绿色建筑)措施的使用要求,其目的是向运行管理方提供一个合理的、符合设计思想的使用方法或管理要求。具体内容一是机电系统的使用方法、运行策略及维护要求,二是建筑设备及被动节能措施(如遮阳、自然通风等)的使用方法、建筑围护结构采取的节能(绿色建筑)措施及维护要求等。
除专项论证需要说明使用要求外,一般在设计文件中不要求必须提出具体的使用要求。目前的技术标准对运营维护阶段提出的要求(产品说明、安装说明、使用说明和维护保养说明等)主要针对施工承包商,如《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等,但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节能(绿色建筑)措施的合理使用年限及有关安全、环保及必要的功能性指标,以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和作为承包商编制维护手册的依据。以建筑外围护结构为例,设计文件应对门窗及幕墙、外墙与屋面保温系统等重要措施提出耐久、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气密性、水密性等指标,相关标准亦有规定,如《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第4.1.3条规定“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等级应由建筑设计确定”,第4.1.4条规定“铝合金门窗应满足设计规定的耐久性要求”;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第5.2.1条规定“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25年”;《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第3.0.10 条规定“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 25 年”。
3.0.3 建筑设计宜遵循建筑模数协调原则,居住建筑宜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建筑构配件尺寸是否遵循模数协调原则;土建与装修工程是否进行一体
化设计。
2.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中建筑开间、进深及门窗洞口水平和竖直尺寸是否符合
模数协调原则。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
12
1.设计说明:同初步设计。
2.设计图纸: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中开间、进深及门窗洞口水平和竖直尺寸
等是否符合模数协调原则。建筑施工图、装修施工图是否匹配,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是否协调,土建设计是否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施工阶段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
3.技术支撑文件:无。
【备注】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是指土建设计与装修设计同步有序进行,即装修专业与土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共同完成从方案到施工图的工作,使土建与装修紧密结合,做到无缝对接。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要求对土建设计和装修设计统一协调,在土建设计时考虑装修设计需求,事先进行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施工阶段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这样既可减少设计的反复,又保证了结构的安全性,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
3.0.4 居住建筑应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化技术措施应用,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
2 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60%。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应说明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应用部位及相应的比例情况,对于未采用建筑
产业化技术的部位应说明其原因。
2.设计图纸:建筑专业表达非砌筑内隔墙部位的平面布置图,结构专业表达预制装配
式楼板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等。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应说明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应用部位及相应的比例情况,对于未采用建筑
产业化技术的部位应说明其原因。
2.设计图纸:建筑专业的墙体平面布置图、内隔墙安装图及构造详图,结构专业的预
制装配式楼板布置图、配筋图、连接详图。
3.技术支撑文件:无。
【备注】
1.本条是绿色建筑的基本要求,当建筑暂不执行绿色设计条文的类型时,本条不做要
求。
13
2.内隔墙非砌筑和预制装配式楼板两项技术均为当前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成熟技术,因
此将上述两项技术作为绿色建筑的基本规定予以要求。
3.按照绿色建筑的技术实施要求,本条要求建筑中应用上述装配式建筑技术,原则上
“应用尽用”,即应在所有适合的内隔墙和楼板部位均予以实施,尤其不允许一个项目中只实施部分楼栋的现象出现。本条中所设置的应用比例,也是为了达到上述要求,但又同时考虑到实际工程的情况而设定的,并非单纯的应用比例要求。
4.内隔墙非砌筑应按“应用尽用”原则高比例采用,确因特殊原因不适合采用的部位
应充分说明理由。如采用轻质条板时,水、电管井内附着大量管线、表箱的隔墙、电梯井道内有较高锚固力需求,且采用轻质条板无法满足设备安装使用要求的隔墙等。
5.预制装配式楼板应按“能用尽用”原则高比例采用,同一种结构体系应采用同一种
装配式楼板类型。如混凝土结构体系,应首先采用叠合楼板,钢结构体系,应首先采用压型钢板楼承板、钢筋桁架楼承板(含可拆卸式)。除相关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应采用现浇的部位以外,确因特殊原因不适合采用装配式楼板的部位,应充分说明理由,如同层排水非整体卫生间楼板等。装配式楼梯、装配式空调板等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装配式楼板。
3.0.5 居住建筑的装饰装修宜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和工业化内装部品。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明确是否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是否采用了工业化内装部品。
2.设计图纸:无。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明确是否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是否采用了工业化内装部品。
2.设计图纸:隔墙系统、天花板系统、地面系统、厨卫系统的装饰装修专项设计图纸。
3.技术支撑文件:无。
【备注】
装配化装修技术是指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将传统装修部分从结构体系中拆分出来,分为隔墙系统、天花板系统、地面系统、厨卫系统等若干系统,并采用干式工法,将标准化设计和工厂化生产的内装部品通过可靠的连接组合方式,对建筑物的内表面及
14
空间进行各种处理的过程。
3.0.6 居住建筑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明确是否采用BIM技术,若采用BIM技术应明确应用的范围、深度及分析
和优化。
2.设计图纸:无。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明确是否采用BIM技术,若采用BIM技术应明确应用的范围、深度及分析
和优化。
2.设计图纸:无。
3.技术支撑文件:专项分析模型和分析报告。
【备注】
1.BIM模型应满足《重庆市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DBJ50/T-280)和《重庆市建设
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及文件的规定。
2.若设计阶段实施BIM技术,并能有效的将设计阶段信息传递至施工及运维阶段。
3.0.7 居住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建筑材料总量的60%。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设计说明:是否说明绿色建材的种类、等级、应用部位及应用比例。。
2.设计图纸:无。
3.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
1.设计说明: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是否明确绿色建材等级和材料与设备的规格、
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2.设计图纸:无。
3.技术支撑文件:无。
【备注】
15
1.本条文所指的绿色建材是指通过绿色建材评价并获得标识的建筑材料,包括一星级
绿色建材、二星级绿色建材、三星级绿色建材。其中高星级绿色建材是指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材。公共建筑使用的绿色建材应选用纳入《重庆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目录》的建材产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注明绿色建材的等级、规格型号、性能、应用比例等、应用部位
等技术指标。
3.高星级绿色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的要求,尚应符合《关于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渝建发【2019】23号)的有关规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