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4: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表(减资类)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外汇管理部( 中心支局/支局):
本公司(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为:( )独资企业 ( )合资企业 ( )合作企业 ( )其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国籍:
注册币种: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 批准日期: 本公司投资总额由 减至 , 注册资本由 减至 ;本次注册资本减少 其中,本次中方减资金额 ,外方减资金额 。
(请企业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选择A、B、C):
A(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 ) 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或相关违规行为已接受外汇管理部门查处)。
C( ) 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特此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变更登记。后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信息表(减资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信息表(减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