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工资福利管理
负责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管理,系统科级以下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七)表彰奖励和惩戒
承办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表彰奖励、行政惩处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先表彰工作。
(八)直属单位人事管理
承担指导下属单位人事制度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干部聘任等工作;承担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辞退审核、备案工作。
(九)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廉政风险和管理风险主要表现:
(一)滥用职权
违反干部人事工作规定,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干部工作中为本、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或特殊照顾;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
(二)用人失察
考核考察不够深入细致,工作走过场,对干部综合评价不够全面,导致“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公务员录用等工作中实地考核失察,留有隐患。
(三)工作失职
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熟,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把关不严,不能坚持原则和标准;在工作中掌握标准差异较大,造成不公平;因疏忽违反工作程序,或未按要求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办理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