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不断强化干部群众的参与,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关键环节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调查核实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四)加强自身作风和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按照公道正派的干部人事工作行为准则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纪律和《组织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广泛了解干部群众思想状况,结合形势任务的要求,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解决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四、落实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充分认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和教育,使全体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廉洁从政的水平,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