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汽油
化学品英文名称: Gasoline
中文别名:
英文别名:
技术说明书编码:
分子式:
分子量: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主要成分: C4~C12脂肪烃和环烷烃。
CAS No.: 8006-61-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玻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玻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玻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300[溶剂汽油];前苏联MAC:300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PH:
熔点(℃): <-60
沸点(℃): 40~200
相对密度(水=1): 0.70~0.79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5
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 -50
引燃温度(℃): 415~530
爆炸上限%(V/V): 6
爆炸下限%(V/V): 1.3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避免接触的条件:
禁配物:强氧化剂。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67000 mg/kg(小鼠经口)(120号溶剂汽油),LC50:103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120号溶剂汽油)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其他: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1001
UN编号: 1203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 (GB 11719-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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