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中体育训练队、广播体操、健身跑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提升学校运动队层次,加强对广播体操、健身跑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教练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训练计划(包括:训练时间总量、每周训练时间)、队员名册等详细方案报校政务处审批后通知班级和生活管理处;记录每次训练详细内容,科学安排训练课程,积极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运动水平。
2、教练员对运动员要全面负责,关心运动员的学习、思想动态,定期与班主任、家长联系了解运动员在班、家庭的情况。
3、运动员要爱护体育器材,服从器材管理员的管理。借用学校的物品要妥善使用、按期交回。
4、对违反校纪班规的运动员,视其情节,给予停训,情节严重的应报校政务处给予处分。
5、训练分平常训练和集训。赛前一个月内为集训时间,其他训练时间为平常训练。平常训练每周为1-2次,集训时间每周为3-4次。平常训练时队员就餐自行安排,集训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当天训练就餐问题。
6、每次训练时间保证2小时。按课时补两节,超出规定训练时间部分不再补。训练1小时以上不足2小时的,按课时补1节。
7、运动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记团体成绩给予奖励。(按原制度执行)
8、组织一次课间操为0.5课时,组织一次健身跑为0.5课时。
9、体育运动队训练、课间操、健身跑纳入工作量计算,先满量、再超量。
10、体育训练队训练、出操、健身跑考勤,由体育组制定考核表,由值日领导考核。
11、校运动队参加各级比赛时,领队和教练员每天补课时3节。
安阳高中政务处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