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实施
“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意见
(2012年2月11日)
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是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激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融入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省委领导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建设出生产力、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的理念,把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载体和总抓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争先进位、服务群众、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形成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入实施“两强一堡”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各级党组织要把“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首要任务,奋力赶超,争创一流,为推动跨越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支柱产业争先进位,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抓产业、抓发展,抓落实、抓服务上,促进生产要素向产业聚集、优惠政策向产业倾斜、人才资源向产业汇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和利税三年倍增目标。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实力争先进位,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策创新,整治发展环境,整合各类资源,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争先进位,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推进,激励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踊跃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紧紧围绕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争先进位,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不断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组织开展以“组织领富、党员带富、干部帮富”为主要内容的创业致富工程,帮助农村党员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项目,促进共同富裕。
(二)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增强跨越发展的整体合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汇集民智、集中民力。各级党组织要把“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具体要求,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和发展机会,为推动跨越发展凝聚整体
合力。通过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服务,扎实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四群”教育,组织实施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三深入”活动,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通过直接联系强化服务,全面实行以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四联户”为主要内容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继续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大力兴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搭建工作平台强化服务,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着力构建党委主导、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基层为民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上为民服务站等制度和做法,以服务聚人心,以服务聚合力,更好地推动跨越发展。
(三)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营造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跨越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把“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为抓手,为推动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和谐,继续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支部、进课堂、进头脑,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筑牢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以兴边富民举措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的重大部署,继续坚持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党组织共同对口帮扶边境县(市)党组织的机制,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特殊扶持政策,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全省跨越发展营造边境安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环境。
(四)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筑牢跨越发展的组织基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作为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跨越发展筑牢组织基础。围绕跨越发展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机关、社区、国有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全覆盖进程,注重发挥非公经济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作用;以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和城乡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先进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建设杨善洲公益林。围绕跨越发展抓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巩固提升结合民族文化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果,突出抓好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宗教工作重点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围绕跨越发展突破基层党建工作难点,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载体,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加大网络党建和党建扶贫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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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具体目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动员部署,带头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领导带动、组织推动、党员行动、考评促动,扎实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开展公开承诺,根据“争先进位、服务群众、凝心聚力、强基固本”4项主要任务,每年年初对“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还要按干管权限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本年度的公开承诺要在3月底前完成。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立项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工作落实。强化考核评比,围绕争创发展先锋、服务先锋、和谐先锋、云岭先锋情况,充分运用日常考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结果,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评比排名、授旗评星,评比情况要张榜公示,评比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评价领导班子、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党建手机报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基层党建网络平台等媒体,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的成功做法和鲜活经验,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探索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先进典型,提高先进典型的社会公信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形成紧张快干,高效率、快节奏,求实、务实、扎实、落实的工作环境,真正使服务发展、推动发展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