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岩溶充水为主的矿床水文地质工作基本工程量表
止水,并检查止水效果,不合格时应重新进行。
4.4.3.3 钻孔孔径视钻孔目的确定,抽水试验孔试验段孔径以满足设计的抽水量和安装抽水设备为原则,一般不小于91mm,水位观测孔观测段孔径应满足止水和水位观测的要求。
4.4.3.4 钻孔应取芯钻进。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60%,粘土大于70%,砂和砂砾层大于50%。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正确划分含(隔)水层位置和厚度时,可适当减少取芯。 4.4.3.5 钻孔的孔斜应满足选用抽水设备和水位观测仪器的工艺要求。
4.4.3.6 钻孔控制深度以揭穿主要目的层为原则,重点控制第一期开拓水平,少数孔兼顾矿体主要储量分布标高。对底板直接或间接充水的矿床,应按勘探剖面加深控制,其深度以揭穿含水层的裂隙、岩溶发育带为原则。
4.4.3.7 应结合矿区的物性条件,选择有效的方法进行水文物探测井(含井中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