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观
湖林中心小学 陈毅武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正顺应世界教育改革的浪潮,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到目前为止,课程改革已全面铺开,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各项制度、措施、方法也将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而不断调试和完善。
课程改革必然带来教学观的根本转变。新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学将从重知识的接受性转向重综合能力的探究性、从单一的认知性转向多维的体验性、从机械的决定性转向互动的交往性。因此,值得强调的是,新教学观不是对传统教学观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进行合理的扬弃;新教学观也不是对现代教学观原封不动的照抄照搬,而是对其进行科学的吸纳、调整与重构。根据时代发展之需、学生身心发展之需,对传统教学观与现代教学观加以综观与统整,是新教学观得以建构的科学机制。
在这一科学机制作用下,新教学观得以确立,其要义在于“教师与学生都构成教学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两者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只有当两者科学认同各自角色并充分履行各自角色所应承担的责任时,教学才能取得最大收益。在此基础上,教学应注重在诸多充满矛盾的范畴之间,以具体的教学策略来实现其价值认定上的平衡。一些充满矛盾的概念、要素、现象、形态、策略,诸如交往互动与独立探究、体验与接受、过程与结论、生活与课堂、知识与经验、分科与综合、个性与群性等,比之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受到学界以及实践工作者的关注。也可以说,对上述矛盾的理论探讨、价值统整及实践尝试,正是新教学观逐步确立的表征。其主要内容包括:
教学方式上以合作探究为主。所谓合作,就是指要在师生平等的基础上,倡导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全面合作。以往的教师是课程的主导者,是课堂教学的权威,对课堂教学拥有“绝对”的权利。而在新课程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教师由过去教材的代言人、掌握知识的权威、课堂的掌控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探究活动的帮助者、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教师由原来的权威转为指导者和参与者。而所谓探究,是指学习的过程不是一个知识的灌输过程,或者无意义接受的过程,而是一个自主批判、反思的过程,一个生成、建构知识的过程。
教学内容是开放的。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灵活地组织教学内容。所谓教学内容,不仅仅包括教材内容,也包括教师已经占有的知识和经验,还包括图书馆、因特网以及校园、社区中充足的教学资源。
教学组织形式灵活多变。班级授课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因此,着眼教学实际情况、学生的身心特点、教学内容特点,灵活学则教学组织形式,已成为教学之需。班级授课、小组合作与个别辅导的参差互用、结合使用,充分发挥了教学组织形式应有的教学效能,位学生个体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更为充裕的时空条件;课堂座位的多变组合、教学情境的全新设计、与社区和大自然的实地接触,无一不为教学带来生机与活力。
教学管理更加民主。教师更加重视与学生的交流,师爱具体表现为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用爱与美对学生进行感化与陶冶,师生之间的平等已经构成了创设民主教学环境的基础。
教学手段多样化综合。电影、电视、投影仪、幻灯片以及因特网等信息
化教学手段走进课堂,实现了教学声、光、色、味、形、图的有机配合与生动再现,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教学评价转向多元评价。首先转变评价指导思想,表现为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主观性评价与客观性评价的结合、学校自评与校外他评的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的结合,真正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其次改变评价方式,它的主体不只是教师,还包括学生、家长,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活动。通过发展性课程评价,评价真正发挥了它的作用。
正是在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课程改革才有它持久的生命力。在这个过程中既有对已有经验的惊喜,也有对新出现的问题的迷茫与困惑,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