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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za-13

发布时间:2024-11-1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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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蓝康电梯专业维修有限公司

电 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文件编号:ZY/LKDT-2012-01-3-045 实施日期:二O一 二年 一 月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 设备代码 : 设备名称 : 自检日期 :

检验结论:

自检员(签字): 审 核(签字): 批 准(签字):

武汉蓝康电梯专业维修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标记说明:

(1)自检条件:填写“√”和“×”分别表示“符合”和“不符合”。 (2) 主要自检设备:填写 “常规仪器箱编号和使用的非常规仪器”。 (3)自检记录栏:

①自检结果栏: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自检结果为“不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并在不符合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

②结论栏: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2、项目填写要求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

最小数据,有范围 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1)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求填实测数据;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3

45、设备名称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品种”填写: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防爆货梯、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防爆液压货梯

设备基本情况

(乘客

、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项目内容与要求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 (1.2 的(3)项和 1.3 的(4)项除外) ,以及监督自检报告、定 期自检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 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 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 1.4 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 ; 使用 结论的否决内容) 资料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 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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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 术 资 料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 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 到平面 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2.1 ③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机房 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通道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与通 道门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 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 地,闲人免进” ,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 多个入口) 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 控制机房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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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 (机 器设 备间 )及 相关 2.5 照明 03 设备 与 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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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断错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 相保 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护 2.7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 主开 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 关 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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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项目内容与要求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8 驱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自 ,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 主机 检和定期自检) 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 车

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 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 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2.10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 紧急 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操作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 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 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 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 2.11 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限速 08 器 (3)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 2 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对限速器进行动作 机房 速度校验,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机 器设 2.12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 09 备间 接地 保护线(PE)可靠连接 )及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 相关 合下述要求: 设备 2.13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 MΩ 电气 10 安全电压 250 ≥0.25 绝缘 ≤500 500 ≥0.50 >500 1000 ≥1.00 3.4 井道 11 3 井道 安全 门 及 相关 3.5 12 设备 井道 检修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 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 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 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 打开;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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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门 项目内容与要求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13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 3.10 (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 极限 持其动作状态。 开关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 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3.11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 随行 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

与地面 电缆 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12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 井道 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照明 3.13 底坑 设施 与装 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 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上极限 下极限

mm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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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限速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 绳张 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紧装 置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 3 全装置; 井道 3.16 18 及 缓冲 相关 器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 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 设备 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 符合以下要求: 4 轿厢 与对 19 重( 平衡 重)

标明的最大允许 垂直距离 mm 实测垂直距离 mm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 能够防止误操 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4.1 轿顶 电气 装置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 操作) 、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 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 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 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项目内容与要求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 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 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 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4.3 轿厢 安全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窗 (门) 4.5 对重 (平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衡重 )的 固定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 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4.6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 轿厢 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面积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 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

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4.8 紧急 照明 和报 警装 置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 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 在轿厢和机房 (或者紧急操作地点) 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 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 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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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地坎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 24 4 护脚 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轿厢 板 与对 重( 4.10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 平衡 超载 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 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 25 重) 保护 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 装置 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高度

mm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5.1 悬挂 装置 补偿 装置 的磨 损断 丝变 形等 情况 项目内容与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 数大于 4 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 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 12 根(对于股数为 6 的钢丝绳)或者 大于 16 根(对于股数为 8 的钢丝绳) ;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 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 部件无缺损。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 用 3 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 规定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5 28 悬挂 装置 补偿 装置 及 旋转 部件 29 防护 5.3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补偿 装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 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 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 主机停止运转 5.6 ★ 旋转 部件 的防 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 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 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 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 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

绳槽或链 与链轮之间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5 26 悬挂 装置 补偿 装置 及 旋转 部件 防护 5.2 绳端 27 固定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 6 6.2 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 轿门 门间 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30 与 隙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 150N 的 层门 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 对于旁开门不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6 6.3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 轿门 玻璃 标记; 31 与 门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 层门 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见附表 1

见附表 1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项目内容与要求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6.4 防止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 门夹 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 人的 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保护 装置 6.5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 门运 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 行和 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导向 6.6 自动 关闭 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 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 ,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 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 落的措施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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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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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紧急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 开锁 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装置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 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 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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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门的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mm 时才能启动; 锁紧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 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 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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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 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 6.9 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 门的 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闭合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 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

未被锁住 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6.10 门刀 门锁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 滚轮 小于 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与 地坎 间隙 7.2 设在 轿顶 上或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 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 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见附表 1

见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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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表 1

7 无机 39 房电 梯附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项目内容与要求 加自 轿厢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 检项 内的 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 目 作业 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 场地 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 (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 0.20m,则井道内安装 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0.30m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 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 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 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 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 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 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 位于轿厢或者对重(平衡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具有以 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 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 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 7.4 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 设在 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 平台 的所有运行; 上的 作业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 场地 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 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 2m 处,当轿厢 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 3.2 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40

7.3 设在 底坑 内的 作业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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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

全 装置, 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 轿厢移动, 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 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7.5 紧急 操作 与动 态试 验装 置 (1)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如制动试验、曳引力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缓冲器试验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 试验等)的装置应当能在井道外操作;在停电或停梯故障造 成人员被困时,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操作屏上的应急救援程序 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4)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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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序 号 7 无机 房电 43 梯附 加自 检项 目 7.6 附加 检修 控制 装置 项目内容与要求 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则应当在相 应位置上设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2)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则通过持续 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 装置均被转换到“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 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 同方向的按钮时,才能够移动轿厢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8.1 ★ 轿厢 上行 44 超速 保护 装置 试验 8.2 耗能 缓冲 45 器试 验 8.3 轿厢 限速 器- 46 安全 钳动 8 作试 试验 验 8.4 对重 (平 衡重 )限 47 速器 -安 全钳 动作 试验 8.6 空载 曳引 48 力 试验 49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 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 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 120s

s

(2)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 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 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8.7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 运行 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 试验 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注:1、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自

检。其中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自检。

2、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下行制动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静态曳引试验。

层门自检合格数据记录

(乘客、载货)电梯自检记录表 编号:ZA-13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注:本表不够,应加附页。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可靠□/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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