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 业 论 文 论文题目: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
目 录
摘要......................................................1
关键词....................................................1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1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2
三、 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优势与开发现状........3
四、 对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建议........5
结束语....................................................6 参考文献..................................................
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 摘要:本文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概念,及其的范围,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优势与开发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对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实施提出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山东 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开发 保护
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各国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各不相同,对其内涵也有分歧。如日、韩设计“人间国宝”、“人间文化财”制度(即传承人保护制度)时突出了“人的承传”,法、意则刻意在“大到教堂小到汤匙”、“人和房子”构成的文化空间里做整体性的文章。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可依据的操作性定义有两个: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UNESCO巴黎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团体、有时为个人视其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该定义源于《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UNESCO,1989)对“民间创作”的定义:“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 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基本上袭用了UNESCO原创的评价框架。
2.《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26日)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
3.风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十分广泛,这决定其具体有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流传方式的多样性、创作文体的不确定性、传承发展的动态性和不平衡性等复杂的特征。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能更好地在开发中注意其原真性和完整性,使保护与开发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持可持续发展。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族群或者地区人民的精神家园,要充分认识其旅游价值,普查并正确评估其旅游资源,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旅游开发,要给予其有效的保护,这也是对其精神家园的守望,从而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从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历经岁月沧桑,保存、流传下来,反映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变迁。这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旅游价值。具体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凹它的旅游价值主要因具有以下价值而得到体现:
(一)审美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较好,且特色鲜明,这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物质形态基础。这其中的工艺品、表演艺术、民族服饰等,是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展示着各民族的生活风貌、艺术创造力和审美情趣。还有各民族的服饰做工精细,具有浓厚的地方风格和显明的特色,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二)历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历史悠久,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以前时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财富。由于远离都市,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使它得以比较完整地保留下来,如民风民俗、方言习语、宗教信仰、节庆庙会等等。这为地方史、专门史、社会史、经济史、文化史等的研究提供了完整详细的资料,对于认识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轨迹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这种旅游资源对旅游者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旅游者通过旅游可以从中动态地了解历史、认识历史。
(三)文化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鲜活的文化,具有原生态的文化基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存在价值是以该民族身份的原生状态的文化形态而出现的。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内涵、探究其文化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向深层次开发的需求,它能使游客更好地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出该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发展踪迹,从而达到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文化品位,扩大视野,增加知识的良好效果。
(四)科考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
度、人类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保留和反映,是后人获取科技信息的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同的发展历史,经过千百年的沉淀传承又相对完整地保留着,为考古学家、历史学家、民俗学家、剧作家提供了考察研究的范本。这些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艺术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客源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通过他们的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成果的宣传和推介,进一步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和知名度,并逐渐被旅游者所接受而成为最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因此,可以这样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考价值为当地旅游的发展和深层次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教育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了丰富的历史知识、科学知识、艺术精品的资源,是教育的重要知识来源。旅游者通过前往旅游区旅游,能身临其境,进一步详细了解旅游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增加对它们的历史发展的认识,详细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且可以对旅游者起到教育的作用。
(六)经济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具有原生态的文化特征,所以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旅游地通过对民间艺术真实地层演、对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能更好地提高旅游地的知名度。与此同时,对传统工艺品进行重新设计包装成旅游商品,旅游者购买当地的旅游商品,能对当地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三、 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优势与开发现状
(一)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优势
山东素称“齐鲁之邦,礼仪之乡”,鲁中平原以农耕文化为特色,潍坊风筝、杨家埠年画散发着浓郁的泥土气息;胶东沿海渔家风情浓郁,粗犷奔放;鲁西地区传统深重,是孔孟之乡。在特有的地域文化熏陶下,山东的民俗风情风格多样,生生不息。在这片土地上,山东民俗艺术叫响全国。
1.两大民俗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日前刚刚公布的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美术方面,山东潍坊的杨家埠年画和山东高密的扑灰年画入选。
济南市民俗艺术馆刘学斌馆长介绍,高密扑灰年画全国独此一家,年画艺人用柳木炭条起线稿,再用画纸在线稿上扑抹复印,一稿可扑数张,因有这一招,便有“扑灰”之名。扑灰起稿之后,再加手绘一整套工序,才能画出一张漂亮的画来。扑灰年画起源于明初,最初的作品大多是神像和墨屏花卉。到乾隆末年地方上作扑灰年画的人渐多。到清末,发展成两个主要的流派:“老抹画”和“红货”。如今,扑灰年画的作品日渐其少,当年两派艺人的作品,存留下来的都特别珍贵。
杨家埠木版年画始于明洪武年间,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清朝乾隆年间,杨家埠年画
已行销省内外。杨家埠年画题材多样,吉祥活泼,色彩鲜明,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根据张贴方位的不同,通常可分为门画、炕头画等品种。杨家埠年画的功夫在版上。木版制作是个细致活,需要精雕细刻,有的木版能够保存多年。在一些民间艺人的手中,至今保存有明清传下来的木版。刻好版,还要层层上彩,印在纸上,一幅年画通常要上6-8道彩才能完成,都是纯手工制作,大多是现场印制。
2.齐鲁两俗并存,山东民俗自成系列
济南市一位民俗专家介绍,古时山东分为齐、鲁两国,两个不同的地区形成不同风格的民俗并且一直相对存在,互相影响却又自成风格。山东东部是齐国,西部是鲁国。由于两个古国对后人影响至深,至今山东还是被称为“齐鲁”。齐、鲁的不同民俗,形成后来山东民俗的地区差异。齐俗继承东夷文化传统,较少受宗周礼制的束缚,带有商品经济的色彩。鲁俗则试图用周礼来替代原有的文化传统,更带有自然经济的色彩。
“山东的各种民俗艺术由于受到不同文化、不同条件的影响,带有浓厚的多样性和地域性。”济南市民俗艺术馆刘学斌馆长如是说。
(二)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者追求新颖、独特、猎奇、体验的心理需求大增。这刺激了各地旅游产业不断升温,人文景观愈受青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被开发利用的趋势日益增加,当地人民群众世代传续和长期保留下来的原发性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就存在于越来越多的旅游观光活动和人为开发过程中;虽然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流失和变异。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和措施,加上利益驱动,大量民间传统文化器物和艺术品没有对其进行精心设计而被随意地改成旅游商品,这严重扭曲了该艺术品的本意。许多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和民间礼仪习俗、节庆等,由于盲目开发,许多表演艺术不是真正的传承人在表演,甚至有的表演还加了某些不健康的内容,从而丧失了祖先传续的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变成了平淡的商业表演。由于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不利,不少地方出现了旅游场所及内容雷同并粗制滥造的趋势,许多民俗村的民居都是房檐上挂几串辣椒,房内摆一台织布机,游客进门三件事:喝茶、跳舞、坐花轿。这些毫无品位和千篇一律的旅游活动,实在令游客感到乏味。所有这些,不仅使旅客对非物质文化的原真性在认识上产生误导和扭曲,而且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原生状态的破坏和正常传承的破坏,同时,也损害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弥足珍贵的优秀文化传统。长此以往,旅游活动自然丧失原有的吸引力从而使经济效益大打折扣,加上不正确地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也会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有效传承和保护,造成这些活态文化的濒危和消失,导致它不能可持续发展。
影响上述的因素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调查不充分。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重视不够、保护不足。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滞后。
4. 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保护方式有待改善。
5.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波及的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不协调。
四、 对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建议
(一)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
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都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化的精粹,不仅受到中国人民的热爱,而且也受到世界人民的热爱。近五六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非遗”的保护工作,全国的保护工作已由过去的“单一性项目保护”走向“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阶段,“这体现了我们的认识已日趋深入和科学。”落实到具体操作上,“最根本也是最紧迫的是加强对‘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建立文化生态区和保护传承人,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分步实施,最终达到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目标。”
日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特别会议的召开,也进一步促进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了长期、有效的保护工作,已上升为我国的一项文化发展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现实的和理论支持的依据。保护工作的需要和保护实践的发展,迫切呼唤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深化。尽管目前已经涌现了一批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理论研究,作为新兴的学科领域,其成果仍然显得薄弱。
1.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但首先还是属于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更加完备的抢救和保护的法律、政策,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口传心授的形式正在消失,传统的记忆随着过度的开发正在消失,法律法规不能与其急迫性相适应,这是人们追求生活的基本条件,物质层面与经济利益的矛盾而造成的口传形式消失的必然性。只有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努力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使人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达成共识。
3.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丰富性,它体现的民族性、独特性、多样性,决定了保护方式也应当是多样的。但是,保护方式的多样性,是以保持其原生态,保持其按内在规律自然衍变的生长过程,不因其特有的脆弱性而导致消亡为前提的。
4.通过科学认定和评审,建立起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才能为保护工作提供可靠而科学的依据。对于已经进入各级名录的项目,目前应抓紧认定项目传承人和落实申报文本提出的保护措施。申报是手段,保护是目的。
5.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其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的传承人分不开的,因此对传承人的保护应该是保护工作的重点。要创造经济、环境等条件,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所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保护制度已显
急迫。要对传承人进行档案登记、数字化存录,分级建立起专门的图文影像数据库;要组织专家对传承人的成就和传承工作进行学术性、专业性的分析、总结,对其优秀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展演,尽可能安排他们通过授课、带徒等方式培养传承人。同时,在名录申报中,各项目的申报主体都提出了该项目的分期保护措施,这些措施要落到实处。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做到实处,贯彻到底。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不可以是凝固静止的;而且必须让人们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无形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流变性的文化,其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的传承人联结在一起的。对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也应该是保护工作的重点。
(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措施
1. 认真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不同的文化、地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遗产,应全面调查所有的文化,没有遗漏。
2. 要突出原生态性,精心设计旅游产品。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旅游精心的结合起来,形成特色产品,吸引游客。
3. 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专业的人才,针对这些人才,应受到政府的保护。
4.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
5. 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中,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保护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家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脆弱性决定了其保护工作相当重要。政府主要通过“保存”和“传承”两种最主要方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从而更好地引导开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必须有井有条,更重要的是要与保护相结合,不能只开发、不保护,也不能只保护、不开发,这两者要相辅相成,才能事半功倍!将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推向更高的高峰。
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族群或者地区人民的精神家园,要充分认识其旅游价值,要科学合理地旅游开发,要给予其有效的保护,这也是对其精神家园的守望,从而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都是世界文化的精粹,在特有的地域文化熏陶下,山东的民俗风情风格多样,生生不息。不仅受到中国人民的热爱,而且也受到世界人民的热爱。近五六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非遗”的保护工作,全国的保护工作已由过去的“单一性项目保护”走向“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阶段,这体现了我们的认识已日趋深入和科学。
参考文献:
[1]康力,关于旅游商品开发的思考[J],旅游调研,1997(9)
[2]赵永秀,经济型酒店规范化服务指南[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9)
[3]滕宝红,现代经济型酒店经营管理实务[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