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大队2011年度冬季除雪实施方案
根据局冬季除雪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特对今冬明春除雪工作,做出部署。总的要求是:以雪为令,明确责任,快速出击,严明纪律,保证质量。具体方案如下:
一、 除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夏志国
成员 王建军、姜雪生、李殿宏、齐秋英
夏志国(13304218581) 负责全队除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安排部署、决策决断全面管理工作,对除雪工作负全责。
李殿宏(15942118845)负责人员调动组织协调和除雪任务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队除雪车辆、机械设备、物资和相关除雪业务的人员调动、作业管理等工作。业务负责人分别为生产股张国英、车管股马生章、劳动用工管理股武广翠。
姜雪生(15084236588)负责全队除雪工作的督察检查和质量考核管理。业务负责人为质量管理股陈秀华。
王建军(13898090779)负责除雪工作的信息宣传项目。业务负责人为党办(宣教股)刘宗。
齐秋英(18904216109)负责除雪工作的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业务负责人分别为办公室张国芬、保卫股刘柏峰。 其他业务按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二、 重点区段和任务划分
1、重点区段责任人、联系电话、人员部署等详见附表。
2、果皮箱管理按照本组职能,降雪时与大队同步上岗,负责果皮箱区域的除雪工作,人员、工具由本组协调解决。
三、要求
1、必须以雪为令,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个项目负责人全部到大队集中,按统一部署落实除雪行动。
2、按照统一部署调动、调配所下达的指令,各类责任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对接令不动、不到岗、不听调动的或者借故请假不参加除雪的一律停止工作或辞退。
3、不执行统一调度、不服从管理、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达不到要求,除按照《道路清扫生产劳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严厉处罚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免职、待岗处理。
4、对上级指令执行不利,影响全局除雪工作的或因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朝阳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大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1除雪明细表
林竹交下桥 柳分下城交桥 队六
林路 竹-61、和平 街3 组 山街千、河海路、救站助 城路西段柳 1-3 组梁冬 梅81094211861 红张杰 5841187520 0张亚 1娟3103851901
立交桥分西梁下坡 队 西梁盘转
辽河 1街3-组、 长江 1-2组 毛路皮1-2 、县医组胡院 立同桥下、金桥市场交、九胡 同 中山中大街 79- 组 云水路龙城、四 中段大街 10山15 -组桥、 面长江 35 -组王丽娟1 390261608 王6秀丽1 8940211711
一队分张:玲 19431227546 二分:王淑队艳1890 214661136 51089三 队分高秀芝: 180941216051 464236577 5分队:四井马儒 18942190585 宁丰存1 9802411130 51142260901五分 :张队国 华81049162103六 队分:玉韩珍 81092141306果 箱皮分队:春芹 13591吴83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