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会员大会民主直选车间工会主席,依法实现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效结合,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矿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制度的规定,制定基层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矿工会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负责。
二、车间工会主席的直选工作,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首先由直选车间工会主席领导小组对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名单,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得票高低取前3名确立候选人。候选人确立后,通过再次召开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车间工会主席。选票按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工会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划“√”符号;如果不赞成,在其姓名之上小方格内划“╳”;如弃权划“○”。选举车间工会主席候选人时,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有效,多于3人的作废。正式选举车间工会主席时,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只能为1人,多于1人的选票为废票。如果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四、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进行选举。
五、正式选举时,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半数以上且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如果出现候选人得赞成票一样且达半数情况,取得反对票数少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即使得票最高,结果仍视为无效选举。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票最高者前2名,组织进行再次选举。选举结果如仍出现得票率不超过半数情况,车间工会
通过会员大会民主直选车间工会主席,依法实现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有效结合,激发基层工会的活力,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矿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主席可暂时空缺,由支部书记临时兼任,并在半年内组织选举车间工会主席。
六、选票填写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水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工会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正式投票时,会场设一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投票,其次是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工会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八、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督选举工作中的一切事宜。
九、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选举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大会支持人宣布。
十、本办法经直选单位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