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湖中学教师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自身修养。
2、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在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教师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
4、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等,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教师在实验、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切实保障师生的安全。
7、教师要安全上网,凡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8、教师在业余时间,应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维护教师自身的形象。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有责任向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特殊情况下向家长和学校报告,不可擅自处理。
2、教师在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3、认真做好值周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有效地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或危险性的游戏。
4、教师不得私自留学生,若有事需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并事先告知家长,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管理盲区。
5、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6、学生集会、大扫除、社会实践活动等,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均要进入相应的班级,维持秩序,做好安全工作。
7、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具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要有记录,必要时给予特殊照顾。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遇恶劣气候,要及时引导学生安全离校。
9、要做好学生交通、防火安全教育。各班教师要对危险用电线路、漏电插座、危险物品的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处理。
10、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不等、不拖,及时处理,并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和向学校领导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教师一份,学校一份,有效期一年。
学校责任人签字(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玉门市柳湖中学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