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ד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ד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文化发展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我市文化的整体实力,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更是我市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文化建设快速发展。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市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等骨干文化设施竣工投入使用,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二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形成了一批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三是文艺创作成果丰硕,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地方特色文艺作品,李白研究在国内外继续处于领先地位。四是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李白墓园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涂民歌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涂
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歌之乡”。五是新闻出版导向正确,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显著增强。六是广播影视成效显著,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进展顺利,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100%。七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动漫等新兴产业初具规模。八是文化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九是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呈现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崭新局面。我市文化工作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同时也要看到,现阶段我市文化发展水平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和进程还不相协调,文化体制机制与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差距,文化产业发展态势与文化日益凸现的地位和作用还不相匹配。我们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有利于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全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强市。
二、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抓住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和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围绕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发展贴近实际、服
务群众、面向未来的具有我市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方针原则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推动文化创新,冲破束缚文化发展的观念和体制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坚持统筹城乡、统筹区域文化发展,优化文化资源的时间分布和空间布局。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创新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大体系”,实施文化产业壮大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工程、文化发展保障工程“四大工程”,实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
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全市文化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文化产业综合实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具体目标:
1.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全市人均拥有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前列。
2.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出一批展现时代风貌、体现我市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打造一到二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3.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达5%以上。
4.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文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多元文化投资格局基本形成。
5.文化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创意水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提升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三、发展重点
(一)公共文化服务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
按照“一圈、两区、四级”的思路,优化和完善全市文化设施布局。“一圈”,即以主城区为重点,以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科技馆、妇女和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等为骨干,规划建设东湖公园、烟墩山遗址公园、市会展中心、中国诗歌艺术展示馆、市广电中心、市新闻中心、明清建筑园和古床博物馆,扩建市文化馆,迁建市转播台。建成门类齐全、功能先进、层次分明、省内领先的核心文化圈。“两区”,以当涂城区和丹博城区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文化设施。“四级”,即加强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文化设施建设,形成以市级为龙头,县(区)为纽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础的四级文化设施体系。到2015年,全市城乡平均每百人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0平方米。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公共图书馆藏书量达到平均每人3册以上;每20万人拥有1座博物馆。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三星级标准,所有行政村实现“三个一”(一个农家书屋,一个综合活动室,一个休闲公园、小广场或体育场);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三个社区一座、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现全覆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县(区)级支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建设进一步完善。
(2)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实行免费开放、服务公示、阅读服务制度,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逐步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全市图书通借通还。建设马鞍山市数字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强化文化馆(站)的服务职能,把各级文化馆、站建设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中心、辅导培训中心、创作编导中心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完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设立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兼职辅导员。
(3)切实保障低收入、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
采用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保障和实现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城市低收入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文化需求。实施“文化低保”工程,给低收入群体发放文化消费券、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活动,保障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
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通过援赠设备器材和文化产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帮助解决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对优秀的文化志愿服务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2.普及文化知识
广泛开展人文社科、文艺欣赏等基础文化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普及教育,编写乡土文化教材,开展“中小学生进博物馆”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常识和乡土文化知识。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周末大舞台”、“马鞍山音乐节”、“江南之花”群众文化节和中国李白诗歌节。开办“文化大讲堂”,组织免费讲座,提高市民的艺术鉴赏水平和文化修养。加强李白研究,把马鞍山建成全国李白研究的重要基地、世界李白研究的资讯中心。
3.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鼓励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开展文化服务。民办图书馆、艺术院团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行业评估与人员职称评定。对业绩突出的民办文化机构,政府予以资助、表彰和奖励。
(二)新闻事业
1.加大对主流媒体的扶持力度
加大对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不断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增加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有效发行,提升其影响力。
推进马鞍山日报社全媒体、电视台电台频道频率品牌化建设,扩大广播电台调频覆盖。
2.办好新闻网站
扶持皖江在线、马鞍山声屏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拓展即时通信、博客、播客、聚合新闻服务等业务领域,实现多渠道、全方位新闻信息发布的技术调整和业务整合。贯彻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强化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机制。规范网上新闻信息源的转载和非新闻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建立市场化供稿机制,不断提高我市互联网新闻宣传与管理水平。
3.发展新兴传播载体
发挥主流媒体在信息、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IP电视、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传播载体的规范管理,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文化产业
1.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1)文化旅游业
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推动旅游与文化融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以青山风景区、采石风景区、小九华和朱然文化公园为中心的点、线、面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李白文化、三国文化、佛教文化特色旅游集群。围绕濮塘风景区、
龙湾水文化园、横山风景区等开发建设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拓展旅游娱乐项目,开发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加快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鼓励投资文化旅游。
(2)游戏动漫业
完善政策措施,扶持游戏动漫产业加快发展。拉长产业链,优化创意策划、市场推广、产权交易和衍生产品开发流程,培育特色产业集群。重点支持雨山视聆通基地建立产业孵化中心、产品展示交易中心、体验中心、研发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发展成为国家级游戏动漫产业基地。支持花山软件园发展原创动画制作、数字娱乐以及音像制品、玩具、图书、服装、文具等动漫衍生产品产业。到2015年,全市动漫企业突破300家,产值达50亿以上,使动漫业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支柱。
(3)会展业
积极推进会展中心、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中国诗歌艺术展示馆的建设,完善会展设施,走文化会展和商业会展相结合之路,大力发展文化艺术品展销、展示,动漫、诗歌、服装展示、比赛等活动,提高马鞍山会展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发挥中国李白诗歌节的品牌效应,加快产业化开发。
(4)娱乐业
加强对娱乐业发展的引导,发展符合群众消费愿望和能力的文化娱乐品种。调整娱乐场所结构,支持连锁经营,引导规模发展。加强布局引导,建设不同档次的演出场所,满
足城乡群众多样化需求。繁荣演出市场,利用大剧院演出季积极引进高水平院团进行商业演出;做大节庆演艺市场;培育发展小剧场演出;发展民间演出经纪机构、民营演出团体。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有序发展、满足需求”的要求,引导演艺、游艺娱乐业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在当涂县、三区及向山镇兴建规模不等的剧场5家,规模化游艺场所62家。培育在省内有影响的国有演艺团体1家、民营团体5家。
(5)广播影视业
大力发展网络广播影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发展。发展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有线电视接入网、宾馆饭店视频点播服务等产业。挖掘我市独特的影视题材,运用市场机制,拍摄影视精品。到2015年,全市数字影院数达到10—12家,放映厅数达50个以上、座位数达8000个以上、银幕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力争我市院线建设规模在全省名列前茅,1—2部影视剧在央视一、八套黄金时段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