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科学拟定编制任务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快编制进度。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具体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编制资质的持证单位承担。在编制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作用,提高编制质量和水平。
根据苏政办发〔2009〕30号文要求,市(县)域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布局规划的编制要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另行制定;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将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制定。
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计划处联系,联系电话:025-51868853、52853306。
附件1: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编制要点
附件2:江苏省铁路综合客运枢纽规划(提纲)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