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增量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一、已婚的
1、个人申请一份(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附本人联系电话)。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各一份。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配偶方房改部门住房证明一份(注:集资、租住房、购房)
5、配偶方无工作的,需户口所在居委会开无业证明一份。
6、有房改房的,需提交“准入许可证”原件(即绿本本)及复印件。
7、98年以后调动过单位的,须开具原单位房改部门住房证明(须注明工作时段)。
二、离婚的
1、个人申请(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附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3、1999年(含99年)后离婚的,需配偶方房改部门住房证明一份。
4、有房改房的,需提交“准入许可证”原件(即绿本本)及复印件。
5、98年以后调动过单位的,须开具原单位房改部门住房证明(须注明工作时段)。
三、未婚的
1、个人申请(需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附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一份。
3、98年以后调动过单位的,须开具原单位房改部门住房证明(须注明工作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