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保护
一、编制依据及标准
(一)编制依据
设计采用的环保标准以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依据,对该装置而言,主要执行下列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3024-95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02
(二)设计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各项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二、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一)主要污染源及产生原因
本装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为煤粉尘或兰炭粉尘。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末煤或新型燃料粉碎时产生的粉尘,可通过加水适当控制末煤含水量,降低现场粉尘。
2、烘干窑的尾气夹带的粉尘:加强烘干窑除尘系统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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