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信息来源: 医教科 发布人: 党政办 发布时间: 2010-11-26 : 访问次数: 6819 为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错误事件,凡门诊、急诊、住院患者进行各种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各项检查介入与有创诊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
一、门诊患者辨识:
由患者自述姓名及至少一项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电话号码或地址等)。患者携带附有照片的证件或病历,如身份证、医保卡等。
二、住院患者辨识:
医生和护士在给患者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核对患者身份。询问患者全名时,须确认患者有具体回应,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如无法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杜绝仅以患者的床号或房间号来确认其身份。要求使用患者的姓名及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核对的两个要素。
三、实施各项操作时操作者应亲自与患者(和/或家属)沟通。 实施有创诊疗活动前,操作者应亲自与患者(和/或家属)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四、完善关键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在各关键流程中,均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手术(麻醉)室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析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制度
1、腕带填写应字迹清晰,填写准确。佩带应松紧适宜。
2、对昏迷病人,认知障碍病人,实施手术病人,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别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3、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儿科病区等科室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别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