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运行部燃料运行巡检员岗位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部巡检员的职责、责任与权限,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部燃料运行巡检员的工作。
2职责与权限
2.1职责
2.1.1在运行班长的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各项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运行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指导。
2.1.2是主、辅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调整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人。
2.1.3巡检员负责集控室外主、辅设备正常运行、维护调整和安全文明生产。
2.1.4严格执行燃料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异常处理方法以及厂
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1.5负责燃料系统的所有操作和运行维护工作,认真完成运行班长下达的生产任务,巡检员有全系统主、辅助设备操作的权利,厂用动力设备停送电的操作及监护权利。
2.1.6巡检员在值班员的监护下可以监盘和进行CRT上的有关操作
2.1.7加强对所属设备的巡视同检查,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发现异常运行工况和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细心操作,定时抄表,确保安全生产。
2.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20 分钟到达现场,检查掌握设
备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巡检长汇报。
2.1.9认真做好本岗位清洁工作和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2.2权限
2.2.1有权拒绝上级发布的直接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命令,有权对严重违犯安全规程,有明显危害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工作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2.2.2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发现无票作业或违章作业应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汇报值长。
2.2.3有权制止无关人员或无本厂工作人员陪同下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现场和接近设备。
3岗位基本技能
3.1巡检员必须掌握电力生产中燃运设备的运行知识,本厂燃运设备结构、性能和系统,燃料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汽机、锅炉专业知识,了解电气专业和程控、监控知识。熟悉机组辅助设备的特性、构造和工作原理、热力生产过程。
3.2熟悉本岗位所属主、辅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异常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部分。
3.3工作经历
参加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6个月以上本岗位见习期。专业考试良好,
方可取巡检员资格。
3.4其它条件
3.5身体条件要求: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体魄和能力,能承担比较复杂的技术性操作。
3.6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厂规厂纪,服
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实事求是,严于律已的工作作风,作风正派,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6对于特别优秀者可以破格聘用。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接班前2 0分钟到现场参加接班会,对接班设备的运行方式做到心中有数,于接班前将设备检查情况汇报巡检长。
4.2值班中对班长巡检长的命令应正确复诵并立即执行,若下达的命令有明显错误或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申明理由,拒绝执行,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4.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班长做好运行工况调整及重大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
4.4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携带巡检工具,定时定线巡检并将结果汇报班长。
4.5能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检查测量工作。
4.6能正确地进行停、送电操作和工作票措施的执行。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班长按月检查考核
5.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任务完成情况。
5.3考核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