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科教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保证全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订社会综合治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以德育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各教研组长及包校公安干警、学校保安为组员的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加强内部管理,整治校园治安秩序。
1、加强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护能力。
2、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校外人员进出学校由学校保安负责登记、管理。
3、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三)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
1、加强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逻,清理校园周边环境,严防伤害师生案件的发生。
2、与交警合作,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并与评优评先、教师聘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