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院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测评细则
每学期“A”级寝室超过2次的。寝室长+2、成员各+1 (仅限当前学期)
(2)符合下列情况者应酌情减分
参与有悖于党和政府、学院教育要求的活动;-10
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活动或党团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已报名者未上业余党校规定课程);-3
不按时交纳团费、党费者;-2
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合格者(仅限当学期);-3
在公众场合吵闹影响他人学习者;每次-1
不遵守《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收到反馈单者;每次-1 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包括早晚自期);每次-1 无故缺旷课者(包括早晚自修);每次-3
因参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等非法活动者(轻微行为);-5
因考试作弊、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学院通报批
评、二级学院通报批评;分别-30、-20、-15、-10、-5、-3
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活动的;每次-1
每学期“D”级寝室超过2次的。寝室长-2、成员各-1
第九条 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
1.业务素质由学习成绩和专业技能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记载为准,学习成绩测评主要指必修课成绩(按照专业部指定课程);专业技能以技能证书的获得、专业实践和专业竞赛获奖为测评标准,业务素质测评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00,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一切先进评优评奖资格。
3.学习成绩测评分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课程门数
注:
(1)公共选修课程除外
(2)五级记分制转化为百分制记分分别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为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3)百分制记分转化为五级记分制为:90分优秀
(4)期末考试不及格而补考及格者,按60分计算
(5)补考考试不及格者按该门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计算,考试作弊者该成绩以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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