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委党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准确掌握外来人员、车辆在校情况,严禁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车辆在校内逗留。
3、负责检查各楼门窗关锁情况,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经常巡视校园,认真填写《防火巡查登记》,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反映。
二、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每月)检查学校围栏、建筑物门窗、电器、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安全标识等设备设施,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配合消防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针对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上报领导。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用火安全。财务室、图书资料室、打字室、机要室、库房、车库等处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2、注意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电炉子等高危设备。
3、定期检查电路,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四、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经常给饮水机清洗、消毒。
2、注意用水安全。室内用水时,不要溢出容器,以防浸泡地板。
3、定期检查水管、龙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财物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员工不得在校内、科室内存放人民币、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2、财务人员须及时拨乱保险柜密码,不得超标准在柜内留款,到银行存款、取款,须保证二人以上(包括二人)。
3、各科室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收好重要文件,不得随意放置,以防泄密或丢失。
4、科室的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以防丢失。库房重地的钥匙要有专人保管。
六、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事前要对活动的路线、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制定活动方案和安保措施。
2、方案的执行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发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凡外出活动,带队领导或安全小组成员须对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七、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法定假日、寒暑假)须由校办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员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值班的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妥
善处理有关事宜。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不得饮酒或从事赌博等活动。
八、宣传培训制度
1、定期在校园内网(或布告栏)宣传火灾防范措施和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知识。
2、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