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探讨音乐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其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我从欣赏者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体验的深浅这一角度出发进行论证,得出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这一结论。
是能够大体上正确地体验到乐曲的感情性质。例如《大提琴协奏曲》中第一乐章副部主题在展开部的变奏段落的录音,然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的回答分别是:
⑴回忆的、欲以挣脱某种纠缠;
⑵悲哀的、带有哭泣的主题音调;
⑶充满深沉的情绪;
⑷悲哀、哀怨;
⑸远方的倾诉。
五个学生的答案用语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感情体验在性质上却比较接近,而且与原作的感情内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这首音乐曲中所抒发的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身在异乡所感到的孤寂与愁苦的感情,学生们感性的直觉也是能够有所体验的。
然而,学生们对具有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音响与艺术风格的乐曲在感情体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我在课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之后,照例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却作出了各种不同的回答:
⑴叙述某种痛苦;
⑵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⑶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⑷喜悦;
⑸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的体验光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感情体验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的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毛泽东同志在他人哲学著作中所说,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③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相反,音乐中的感情内涵是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联系的。正如我国古典音乐论著《乐记》所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④。但是由于音乐表现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现感情的同时,却不能把感情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同样明确地表现出来,这就是要求欣赏者在对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凭借感性进行体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理解因素,深入体验乐曲感情表现的内涵。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